各境外展覽組展單位:
為深入實施“走出去”戰(zhàn)略,加快構建我市對外開放新格局,引導我市重點行業(yè)抱團拓展海外市場,促進國內外行業(yè)交流,我局組織開展2020年度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申報對象為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qū))注冊成立、具有法人資格且具備境外展覽組展能力和經驗的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
二、受理時間、地點
受理時間: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18時;
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qū)2053室。
三、申報材料要求
請各單位按照深圳市2020年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申報書(見附件)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并填寫承諾書。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一式兩本,同時提供紙質蓋章版及電子版。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songjiali@commerce.sz.gov.cn。
四、其他事項
本年度計劃資助組展單位組織企業(yè)參加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間開展的重點展會項目。每個組展單位申請的項目數(shù)量不超過4個,每個項目實際組展規(guī)模至少達到20個標準展位(大于等于9平方米/展位)或180平方米,參展企業(yè)不少于10家。對確定納入2020年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計劃的項目予以事后資助,一個展會項目只資助一家組展單位。
各組展單位應按照《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金資助操作規(guī)程》(深經貿信息規(guī)〔2019〕1號)認真組織實施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計劃,在出展前開展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教育、外事紀律教育、知識產權保護和糾紛應對等,建立境外安全風險防范及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在展覽結束之日起60天內,向市商務局提交展會績效總結報告并及時辦理核銷手續(xù)。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