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成果轉化法》(見附件1)和《科技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地方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的通知》(見附件2)要求,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科技項目應按要求提交科技報告并向社會公布。由于各單位在項目驗收時提交的科技報告不能滿足科技部公開發(fā)布的要求,我委需對各單位提交的科技報告進行審改。根據(jù)科技報告審改工作流程,項目承擔單位需提交word格式的科技報告,并簽署科技報告承諾書,授權我委對科技報告進行查閱、審改及對外公布等工作。
本次補繳的項目范圍是2018年已驗收通過的科技計劃項目,請各單位在4月26日前補繳科技報告及科技報告承諾書,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各單位項目負責人準備科技報告word文件,并將科技報告文件名修改為“項目名稱+科技報告” (例:全自動激光焊接設備的開發(fā)項目科技報告);
2.各單位項目負責人按照格式要求手寫簽署科技報告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模板見附件3),掃描保存為pdf文件的承諾書,并將文件名修改為“項目名稱+科技報告承諾書”(例:全自動激光焊接設備的開發(fā)項目科技報告承諾書);
3.提交科技報告word文件及科技報告承諾書pdf文件。系統(tǒng)登錄用戶名為項目負責人或項目聯(lián)系人手機號,以手機驗證碼登錄。
補繳截止時間: 2019年4月26日18:00
聯(lián) 系 人:黃波云/葉小婷/曹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成果轉化法
2.科技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地方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的通知
3.科技報告承諾書模板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2019年4月11日
附件2:科技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地方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