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貿信息委2019年度會展業(yè)扶持計劃申請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2018年在深圳市舉辦、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展會項目;
(二)2018年在深圳市專業(yè)會展展館舉辦的專業(yè)展會(包括跨年度展會)的場租,不包括人才招聘會、展銷會及各種活動;
(三)2018年深圳市組展承辦單位組織深圳企業(yè)參加的市外國內展會。
二、支持數量、標準和方式
(一)支持數量
有數量限制,受會展業(yè)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二)支持標準
1、在深圳市舉辦、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展會項目。
1)展會培育期資助:對在深圳市舉辦、展覽面積達到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會,最高按照實際租用場館場租費用的25%給予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資助不超過5屆。
2)展會成長資助:在深圳市舉辦、已過培育期的展會 ,其展覽面積比上屆擴大20%及以上,或展覽面積達到20000平方米或以上且比上屆擴大450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按實際增加租用場館場租費用的50%給予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3)第三方認證資助:對經市經貿信息部門認可的第三方機構對展會數據的認證費用,最高給予實際費用50%的資助,每次認證的資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
4)重大活動資助:市政府特別批準在深舉辦的重大會展活動,按照市政府批準項目和金額給予資助。
5)國際認證獎勵:對獲國際展覽業(yè)協(xié)會(UFI)等國際展覽機構認證的我市展覽機構,及其在深圳市舉辦的獲得上述認證的展會,一次性給予15萬元的獎勵。
6)品牌展會獎勵:對市經貿信息部門認定的品牌展會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
7)國際會議資助:對定期在深圳舉辦,由5個以上國家或地區(qū)(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或國際性組織參加,會期1天以上,與會人數50人以上,外國與會人士占20%以上,以服務產業(yè)、推廣產品等經濟文化交流為主要目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已在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的國際會議,最高按照實際場租費用50%、境內外專業(yè)媒體廣告費用30%給予資助,每屆會議的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政府財政已安排經費的會議不享受此項資助。
2、在深圳市專業(yè)會展展館舉辦的專業(yè)展會場租。
在深圳市專業(yè)會展展館舉辦的專業(yè)展會3萬平米以內的場租給予2元/平方米/天的資助。資助資金由市經貿信息委分批直接撥付至展館運營單位。對已舉辦并已全額支付場租的展會,由展館運營單位返還主辦機構財政補貼部分的場租。
3、深圳市組展承辦單位組織深圳企業(yè)參加的市外國內展會。
1)裝修費:對為展示深圳展團形象而進行的統(tǒng)一裝修布展費,按照每個展位300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中心展臺原則上不超過6個標準展位(每標準展位按9平方米計),中心展臺裝修費每標準展位資助額不超過15000元(如有突破須附情況說明) ?! ?/span>
2)展位費:對展會承辦單位及參團企業(yè)承擔的展位費(包括展館管理費、展具租賃費、電費等費用)給予資助。如承辦單位及參團企業(yè)已享受租金減免、價格折讓、其他財政資助等優(yōu)惠,則按扣除相應部分后實際承擔的費用給予資助。
3)會務費:對展會承辦單位的差旅費、展品和資料制作運輸費、宣傳費等會務費給予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項目資助總金額的20%。其中:
a.差旅費:對承辦單位工作人員按不超過5人/次,在展會期間給予交通、食宿費用補助。交通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其余人員標準報銷,食宿費按每人每天330元標準報銷。
b.展品和資料制作運輸費:每次不超過2萬元,據實核定。
c.宣傳費:每次不超過5萬元,據實核定。新聞發(fā)布會原則上不安排,特殊情況報市經貿信息部門據實核定。
d.配套經貿活動費:對舉辦經貿合作交流洽談會或推介會等組團配套活動發(fā)生的場地租金、會場布置、設備租賃、宣傳資料等費用給予資助。每次展會配套經貿活動費資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據實核定。
e.承辦費:對承辦單位組團勞務費、辦公費用等給予每次5萬元資助。
(三)支持方式
事后資助或獎勵。
三、申報條件
(一)在深圳市舉辦、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展會項目。
資助申報主體須是展會或國際會議主辦單位,有多個主辦單位的,應由承擔民事責任的一方申報,并出具委托協(xié)議。政府主辦項目可由承辦單位代為申請。
(二)在深圳市專業(yè)會展展館舉辦的專業(yè)展會的場租。
在深圳市專業(yè)會展展館舉辦的專業(yè)展會,由展館運營單位向市經貿信息委提出申請。
(三)深圳市組展承辦單位組織深圳企業(yè)參加的市外國內展會。
1、項目承辦單位應為具備法人資格的、在深圳市注冊成立的企事業(yè)單位或社會組織;
2、組團展位數應為15個以上(含15個)標準展位或組團展位面積為135平方米以上(含135平方米);
3、參展企業(yè)須為在深圳市注冊的企業(yè),參展展品須為深圳制造的產品;
4、展會項目及承辦單位均由市經貿信息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選定。
四、申請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25日17時。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 28日17時。
五、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